起来。
这青瓦瓷里静悄悄地端伏着一只约有拇指长度的蟋蟀,感觉到盖头打开,它还不甘寂寞的鸣叫了几声,显得很是高亢。
它的头有些大,呈现暗青色,虽然竹筒里漆黑一片,但浑身上下流转着淡淡光泽;它的触须很长,就像将军的战盔须缨,分别靠在身体两侧,它的复眼里似乎夹杂暗黄色,趴在青瓦瓷里一动不动,却充满了霸气。
楚浩虽然不知道蛐蛐的品种和好坏,但一眼看到这只蟋蟀,就知不是凡品,“将军” 这个称号也配得颇为恰当!难怪当年世子专程托人花了三百两黄金才买了下来。
不过三百两,还是黄金买个虫子,也真够败家了。
毕竟夏虫冬死,只有两季可活。
楚浩想起早上炼器失败的事,心里一阵不爽。不过一会儿如果能让小皇子泻这个愤,还也不错。于是笑眯眯地用青瓦瓷的热草挑了挑蛐蛐的尾部,言语充满诱惑:
“‘震世将军’,今天你要是能帮本王爷把那破皇子的‘风云贱人’给干掉,我天天给你吃上好高粱,再给你娶千把个漂亮母蛐蛐,让你夜夜当新郎。”
小四赶紧道:“小王爷你忘了吗,战斗蟋蟀是不能交.配的,必须要保持充沛的欲望和战意,才能赢得对手,否则会懈怠不战。”
“是么?这是谁说的?作为男人,作为雄虫,没有异性的滋补才会懈怠不战!”楚浩看了小四一眼,忽然地眼睛一亮,嘿嘿笑了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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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捣鼓了半个多时辰后,楚浩特地换了一身衣服,胡乱整理了下发型,便是让小四抱着瓷钵,一起走出了王府。
小四还有些不放心,“小王爷,要不要叫上楚末统领?”
楚浩看了看身边的四个护卫,都是炼骨圆满或者炼皮一层的高手,虽然五天前的事情让他有些警惕,但想来在京城也不可能会出什么乱子,摇了摇头,道:“不用了,就这样去吧!”
作为京城最大的酒楼,聚云楼自然也是建在了京城富人区外的不远处,就在朱雀大街的尽头。由于楚浩没有坐轿子的习惯,所以由小四带着,一路上看着四周古色古香的景色,慢悠悠地朝着终点前进。
走出了朱雀大街,景色豁然开朗,繁华喧闹的大街上人来人往,茶馆,酒肆,商铺林立,这里不同于富人区的沉寂,让楚浩第一次有了一种恍惚的归属感。
十五分钟左右,聚云楼三个烫金大字便是出现在了眼帘中,而在楼下,还停了几辆马车,其中一辆明显是皇家的。
店小二是认识楚浩这个纨绔王爷的,点头哈腰地将一行人引到了三楼。
“世子殿下真是让人苦等啊!”
刚一上楼,一个欣喜中夹着埋怨的声音便是传了过来,楚浩望去,只见偌大的三楼大厅,只有区区十几人,而在楼梯口,还伫立几个面无表情的护卫。
说话的是一个身穿白衣的青年,和楚浩差不多年纪,此人楚浩认识,乃是军部孙磊将军之子